2012年3月9日 星期五

強化原產地標示稽查 消費訊息更充足


為維護民眾健康,保障食品消費安全,98年起至10138日止,全國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共稽查牛肉原產地標示10,171件。衛生署並將持續與衛生局聯手,積極輔導轄內賣場、超市、傳統市場及餐廳等場所,於明顯處揭示或於餐廳菜單內著名原產地()訊息,提供消費者選擇。 
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再次重申落實「三管五卡」及六大措施之決心,亦擴大對市售肉品萊克多巴胺之殘留檢驗;同時,為達強制標示之成效,已研議修訂「食品衛生管理」法,未來擬強制販售牛肉需標示原產地,以進一步保障消費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