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5月20日 星期日

食管局康局長表示「安全容許、強制標示」政策不變


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針對今 (13)日報載「食管局長:台灣消費者不需要瘦肉精美牛」提出完整說明如下:
  一、   行政院對於萊克多巴胺已提出「安全容許、牛豬分離、強制標示 、排除內臟」四項政策方向。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將遵照行政院之政策指示及立法院決議,參考科學實證及國際規範,以專業嚴謹的態度及機制,為消費者權益及食的安全把關,食管局康局長特別強調政策不變。
  二、   目前,行政院已提出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,擴大肉品強制標示規定,將規範餐廳等所有直接供應膳食的場所,皆必需標示肉品產地及其它必要的資訊。未來 修法通過後,衛生署將嚴格規範標示內容,並督促所有地方衛生局進行強力稽查。在安全容許下,消費者有絕對的選擇權力,部分消費者如欲選擇不含萊克多巴胺的牛肉,則可藉由肉品上的原產地標示,加以選擇,例如選購國產牛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