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2月15日 星期三
克崙特羅(Clenbuterol)於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標準均為不得檢出
由於克崙特羅於
95
年
10
月
11
日
經農委會公告為禁止使用之藥品,因此衛生署公告刪除克崙特羅之殘留標準。另衛生署於
96
年
8
月
14
日
衛署食字第
0960404486
號公告係僅針對萊克多巴胺之殘留標準草案,並未預告克崙特羅之殘留標準。
克崙特羅是動物治療用藥,目前國際組織食品標準委員會
(Codex)
、歐盟及日本等國家,皆訂有克崙特羅之殘留容許量,
Codex
特別於殘留標準加註,由於這種藥物可能被濫用,此殘留容許量只有國家批准的治療性使用,如安胎,或作為治療呼吸系統疾病時使用,衛生署過去也是參照國際標準,於
90
年時訂定其殘留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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