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2月23日 星期四

依照國際之風險評估原則計算食品之攝食風險提供參考

        報載美牛跨部會小組第二次專家會議結論所提出,一次吃500公斤含10 ppb萊克多巴胺之肉品才會導致心悸之說法,係指依據JECFA人體試驗之結果,如以單次攝入5毫克萊克多巴胺可能發生症狀之急性暴露條件,即相當於單次攝食500公斤10 μg/kg (10 ppb)肉品,以說明該等實驗條件係以高估風險之模擬狀態下進行,於現實情況中不可能發生。
        依據該實驗觀察到的未可見作用劑量值(no observed effect level, NOEL)為5毫克,除以受試者的平均體重75公斤,則其NOEL值為67μg/kg,考量此試驗人數較少以及敏感族群,JECFA再除以安全係數50後,所評估出之每日可接受安全攝取量(Acceptable Daily Intake, 簡稱ADI)為0-1μg/kg bw/day,此數據與美國、日本、加拿大、澳洲等國所算出之ADI值相近。依據ADI值之估算結果,如為75公斤之成人(包括不同族群),每日需攝取達7.5公斤含10微克(μg)萊克多巴胺之肉品,50公斤成人,每日需攝取達5公斤,才會超過可接受之安全攝取量。
對於攝食含萊克多巴胺肉品之風險估算,衛生署係依照國際間之風險評估原則進行,並參考國際食品標準委員會(Codex)設立之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(簡稱JECFA)所提出之評估報告,進行評估。

食品藥物管理局為讓民眾了解萊克多巴胺,已設網路專區提供資訊,並設有消費者保護專線,回應民眾之疑慮。